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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维权律师:](/uimg/2007/4/6/yingnana/1175826992111_48973.jpg) 嘉宾:中国消费者协会顾问律师团团长邱宝昌
关键词:TOM访谈 邱宝昌 胡师傅
主持人:各位TOM网友大家下午好,今天我们这期TOM新闻访谈是关于“锅王胡师傅”的消费维权话题。关于“锅王胡师傅”我想不用多介绍了,大家应该都知道,前段时间很火的一种无烟锅,现在又被披露涉嫌虚假宣传,我们今天请到中国消费者协会顾问律师团团长邱宝昌律师。
邱宝昌: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提一些问题。
主持人:邱宝昌律师是北京律师协会消费者权益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法律顾问,中国消费者报社及中国消费者杂志社常年的法律顾问。还有邱律师著名的言论——如果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都不向普通消费者伸出援助之手,消费维权真的可能成为一句空话,从您的言论和简历可以看出,您一定是消费维权方面的专家,是不是一直比较关注这个领域。
邱宝昌:专家谈不上,这么多年一直致力于消费者权利保护。
主持人:你对“锅王胡师傅”这样的案例已经驾轻就熟了,先跟大家说说这是什么样性质的事件,我们“锅王胡师傅”事件一出来在网上反映特别强烈,好多网友都说自己受骗了,这个到底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是虚假宣传吗?
邱宝昌:如果定性应当由相关部门,例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给予定性,或者是法律仲裁机构定性,这个应该构成了虚假宣传,违反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因为从反映来看,他宣传的是不粘锅,“无烟锅”,锰钛合金的,后来经过调查,这些东西可能只是一种概念,为了营销虚构的一种概念,把一般的铝合金锅宣传成锰钛合金。这样捏造事实,这是典型的虚假宣传。
主持人:这就是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
邱宝昌:实际上所有不真实的宣传都是虚假宣传,当然虚假宣传到一定程度,让消费者误购误认实际上就是一种欺诈行为。
主持人:比虚假宣传更严重一些?
邱宝昌:像这次捏造事实,以次充好,没有这种合金,宣传这种合金,目的就是使消费者作出错误的判断。误导你购买,这应该是典型的欺诈行为。
主持人:一个普通的铝合金或者是铁锅他的价值是有限的,几十块钱可以买得到,但是“锅王胡师傅”价钱不菲,599元。
网友:我家用了一个正宗的“锅王”,499元,用了4天,就把电磁炉烧坏了,而且感觉特别费电,只好换回原来的铁锅,把电磁炉烧坏了,维修费还花了70元钱。
主持人:像出现这样的情况,怎么样讨回锅钱。
邱宝昌:实际上这不是锰钛合金的,通过包装虚假宣传,普通的锅可能几十块钱,不到一百块钱,通过这种虚假包装,不实宣传以后把价值夸大了,500、600元,这实际上就是典型欺诈行为,消费者遇到这种情况,像这位网友我认为可以这样维权,第一要留有票据。你可以要求双倍赔偿,比如你的锅499买的,可以把锅退掉,然后再增加一定的赔偿,如果由于其他质量不合格承担的损失也可以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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