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婷:各位TOM的网友大家好,我们今天新闻辩论会的主题是跟夏天有关的,是夏天的一系列的话题,这里最吸引人的是我们在预告中提到的关于偷拍的问题,因为天气越来越热,全国各地都是这样,我不止一次听到一个哥哥跟我说夏天真好。说夏天MM们穿得越来越少了。
田维刚:我觉得就是开玩笑的说法,夏天对男生来讲比较养眼。
张婷:田田也有这个习惯是吗?坐在街上看来来往往的MM。其实我们说养眼无可厚非,但有些人不止动念头还动手。5月份在香港有这样一件事,一个网站居然举行了一个偷拍大赛,据说9万张照片,全部都是针对那些MM的胸部、美腿,放到网站上评比。内地论坛上前两天有一组照片我特别惊讶,叫今年夏天你还敢穿裙子吗?看完那组照片我当时就惊了。
高月:那是用针孔摄像机拍的。
张婷:我记得以前是用针孔摄像机沾在鞋尖上,而且照片特别清楚,附了MM本身的照片,还有裙底的照片。
高月:我觉得那个照片不太真实,如果拍裙底不可能拍得那么亮,我觉得可能是特意去拍的。
张婷:你是说故意摆拍的?
田维刚:摄像头无论安在哪里只是一个接收端。
高月:对,你看偷拍摄像机拍的内容都很不清楚,不过这个事是值得关注。而且前一阵子还有一个新闻,有一个变态走到女孩子旁边故意撞她把她裙子撩起来。
张婷:今天咱们谈的不是变态的问题,又跑题。我们且不说针孔摄像机的拍摄,手机拍照,前几年手机能拍照都是很新鲜的事。手机的体积也越来越小了,现在大家拍照大部分用的工具还是手机。
田维刚:互联网不良信息举报有一个规定,比如用即时通讯传图片,传多过多少张图片就定义为犯罪。我觉得无论是偷拍还是其他的什么,就是看最后的行为到底是属于恶意的传播或者以此谋利还是不良的举动。
张婷:专家说拍了就是违法。
田维刚:但问题是如何界定,你得顺藤摸瓜找到。如果拍了自己放在家里欣赏那就没办法,就跟恋物癖一样。
张婷:田田对恋物癖为什么如此了解?因为我们辩论会提了一个观点,现在有两种观点,偷拍者和被偷拍者,我们的观点是叫做眼球短缺谁之过,大部分被拍的女孩都是穿着暴露的,你在公共场合穿着暴露,他们觉得拍下来跟我们没关系,是你自己的错,我想问问田田对这件事怎么看。
田维刚:我看了调查感觉比较奇怪,完全不是像我想象的那种,持这种观点是2:1,到底是衣着暴露还是色胆包天的问题,前者是后者的两倍。
高月:我一开始也是以为第二种观点居多,没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张婷:估计我们的网友还是以男性居多,为自己开脱。
田维刚:没什么开脱的,不对就是不对,事情摆在那儿嘛。
张婷:大部分网友认为这些问题应该归咎于衣着暴露的女孩,而不是那些偷拍的男性,我们暂且这样说,女性偷拍可能有点少。
田维刚:里面有一个文字游戏,我们还是分成两个观点来看,其实仔细地分析,这个逻辑成不成立呢?我觉得其实是不成立的。因为从根本来讲这是一个强盗逻辑。某个人被抢劫或者被打了一顿,然后问施爆者为什么这样做,那个人可能回答因为他反抗,所以我就打他一顿,成为一种强盗逻辑。人家自我展示是时代进步,这种东西大家都可以接受,是一种观赏。你如果有不良的行为在里面,而且还为这种行为找到一种借口,反而不对。
张婷:那会儿我们说强奸的事,看到很多影视作品,很多关于强奸案件电视剧,港片里有很多庭审的,在界定是否强奸,要判断受害女方有没有主观地去勾引。
田维刚:勾引了就不是?
高月:如果她穿了短裙呢?
田维刚:我觉得不是,你翻翻刑法看强奸是怎么定义的。哪怕她勾引了,开始双方情愿,到后来女方不同意,都算。特别是未成年人那个更重,无论对方是否同意只要逮到那就完蛋了。
网友:男嘉宾瞎说,你还是正常男人吗?
张婷:我不知道他是针对哪句话。
网友:在马路上要是看到穿着异常暴露的女孩就会有冲动感。
张婷:你有冲动不能怪你,但是你要行动的话就要考虑考虑后果。我们看看论坛里之前跟贴的网友怎么说吧。
网友爱德华岛:己之过非他人之罪也。
网友:周瑜打黄盖。
高月:我觉得这个说法挺对的,包括现在的一些服饰,尤其夏天很多衣服越做越小,裙子也是越做越短,但相反并不会影响它的销量,买的人也特别多。
张婷:但是你想就算这个妹妹穿超短裙出门她的意愿是被偷拍吗?
高月:她至少要有这种心理准备,至少要有裙子走光的准备。
田维刚:以后短裙都要写一句话,就跟香烟一样,短裙可能引发不良行为,买前请慎重。
高月:包括现在一些明星也有走光的问题。
张婷:但我们跟明星不一样,明星有商业目的,跟普通人不一样。
高月:但有些普通人穿得也很…,比如芙蓉姐姐。
网友:外国人穿超短裙就是性感、青春时尚,到了本土就成了有色人士的偷窥目标,真是可悲可叹,中国男人怎么了?
高月:这话说得特别对,经常看到外国人感觉特别性感,可是为什么一到中国就特别肉感,感觉很色情的样子。
张婷:他是感叹了一句中国男人怎么了,这个我不敢苟同,偷拍不仅中国有,国外也有。像田田这么博学的,经常浏览国外网站的,来说说看没看过偷拍的?
田维刚:没有,全都是上不了台面的。
网友:这是自己的问题,自己穿成那样又不小心的话就没地儿说了。
张婷:终于我们看到一条反对意见
网友:如果穿短裙被偷拍都是MM的错,那你在街上遭抢劫是不是你自己的错呢?
张婷:大部分网友都觉得你在公共场所穿着暴露被偷拍是活该,但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看有一篇文章想从法律的角度解释这个问题。他说这根本是两码事,这是属于个人隐私,就算你去拍,你在拍照之前必须先征得对方的同意,更何况你把她散播到网上。而且在这种情况下偷拍你不可能征得当事人同意,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权利,所以偷拍本身是违法的,无论是什么样,只要你拍就是违法的。
田维刚:简单来说,没有人说你穿得少是犯罪,但你偷拍并进行传播,那就是犯罪,这在法律上是明确规定的。
张婷:田田以后要小心了,做事之前要考虑一下后果。
高月:赵忠祥老师说过八月繁殖的季节到了,每天有穿着暴露的妹妹在身边蹭,我就不相信男人没有反映,冬天为什么这种犯罪会少一些,我觉得还是主观的意识都放在女人身上。
田维刚:人和动物界有一些相似的,比如孔雀,非常艳丽的都是雄性。动物尚且如此,你不当做一种欣赏,一种美认真对待,反而想趁机揩油,这是一种不良的心态。
高月:其实都是一样的,只不过动物是公的比较漂亮一些。
网友594629:一个巴掌拍不响,双方都有责任。
张婷:看来大部分网友都不认同偷拍就是错,你穿成那样就是对。可是要想为什么这些哥哥不想想如果你们这么猖狂地偷拍,以后妹妹都不敢穿热裤、吊带上街你们不是很郁闷?
高月:刚刚田田说动物界都是雄性特别漂亮吸引雌性,人正好相反,是女性非常漂亮吸引男性,如果我们跟动物界一样是男性漂亮,女性去挑选,那女性就会非常主动。
田维刚:那男士就要抱怨为什么老偷拍。
高月:那丁子裤都卖给男性了。
网友:商量好了再拍不就行了,干吗要偷拍?
张婷:我倒觉得这倒可以,拍一些漂亮的照片放到论坛上。
高月:那就成拍三级片了。
张婷:不会吧,还是有底限的。
高月:有一段时间偷拍特别严重,在网上会介绍什么地方会有偷拍现象,包括试衣间的镜子,把手指放在玻璃上,发现你的手指跟玻璃没有一段距离,那这个镜子肯定是安了摄像头的。自从看了这个贴子,我每次到商场的试衣间我都会把手放到商场里看一下是不是有距离。
田维刚:原理是什么?
高月:这是一面镜子,你把手放在镜片上,正常的镜子应该是手指和镜子的影子是合起来的,如果你的两个手指对上了这个镜子就有问题。
张婷:我那天买了本杂志,专门出了两大页,叫出招应对夏季偷拍狂。列出了好几个地点都是比较危险的。
田维刚:这是偷拍指南吗?
张婷:我觉得这个东西很有些问题,既提醒了MM们,同时又给有贼心又有贼胆的人提供了技术支持。首先是提了地铁,第二是巴士,第三是电梯。
高月:大家可以学学。
张婷:越说越不严肃,我们回到严肃话题,关于偷拍,现在虽然没有定罪,但在民法的范畴上有一个隐私权保护的问题。在刑法侮辱罪中包括偷窥,偷窥跟偷拍现在应该是差不多的性质。问题是咱们现在法律的制定还没有跟上社会高速发展的脚步,刑法里已有偷窥,但还没有偷拍,应该可以算做等同的吧?
田维刚:偷拍是很大的问题,因为你不知道偷拍的目的是什么。我举一个最简单的目的,公共场合的监视器,你去银行取钱,到取款机上头上有一个亮晶晶的东西,那就是一个摄像头对着你,说得严重一点那就是偷拍。
张婷:还有公司里的监视器。
高月:而且我很怀疑公司的监视器在防范范围之外还在做什么,有没有一个规定。我有一次走在大厦监控中心的门口,当然不是咱们公司,我看摄像头是可以转的,保安经常切换摄像头在看商场里的美女。因为曾经有一次,我一个朋友,他是商场负责人,他在监控室保安在看我,他打电话给我说我是不是在商场,我说是,我说你怎么知道的,他说我在监控室看到我,我当时感到自己被偷窥了。
张婷:我咨询过,为公共目的偷拍比如为打假偷拍是合法的,但是你谈到这个。
高月:当时那件事我也挺吃惊的。
张婷:出于不正当的目的,严格意义上像在网上散布的是出于恶意的,但出于个人私欲,像你被保安偷窥这样的事算不算。
高月:我是觉得挺不舒服的,而且也没什么办法。而且我觉得被偷窥的人心理是完全不同的,有些人会喜欢在大风天穿超短裙,如果是我的话,大风天我可能不穿,有些人会觉得无所谓,飘起来就飘起来,她觉得很性感。包括在商场里被人看到这件事其他人的想法可能跟我不一样。
张婷:我觉得就算很自信,你看到当然不算违法,这是你捞着了,但只要拍下来就算违法。
田维刚:那芙蓉姐姐怎么解释?
张婷:我们待会儿再谈芙蓉姐姐好吗?
网友:偷拍可以,但别拿出来传播。
张婷:偷拍也是不行的。
网友:三位主持不知道注意没有,其实人类和动物界是一样的也是男的比女的漂亮,当然这是男的不化妆,不着衣的情况下。
张婷:田田你凑过来我看一眼。
网友:我觉得这是人性的好奇心理在作怪,因为好奇才想到偷拍,要不不是闲着没事吗?
张婷:仅仅是因为好奇吗?
高月:是因为好奇,夫妻两个人在屋子里老婆不穿衣服人家就感觉不性感,如果穿一层纱就感觉很性感。
张婷:有些专家说偷拍的都是有性心理障碍。
高月:有这样的,有的人把家里的浴室用透明玻璃隔断。
张婷:但那是私人场所。
网友我是流氓我怕谁:对,偷拍最恶劣,下次得公开地拍。
张婷:我觉得也是,你公开拍但你首先还是得征求你被拍者的同意。
高月:他公开地拍是指被拍者同意了,也许在未征得同意的时候就被打了。
田维刚:商业利益驱动的像车模就主动地走点光。
高月:那就不是偷拍了。
张婷:车模站在那里就是让人拍的。
高月:但不排除有心理变态,能够公开地拍也偷偷摸摸地拍。
田维刚:你看有人拍车模有站着、有躺着的有蹲着的。你从拍摄角度考量一下还是有人偷拍。
网友:偷拍有没有意义?什么意义上叫偷拍?报纸、杂志上的瞬间人物是否也算被偷拍?
张婷:他提到的是新闻图片的问题,新闻图片只要是处于新闻事件当中的就不算侵犯你的隐私权。
田维刚:不对。
高月:打个比方,昨天天气特别热,拍了很多人避暑照片贴到论坛,这是新闻图片,但有人把这张图片PS过了,追究源头应该是拍摄者。
田维刚:拍摄者没问题,因为侵权有一个界限,区别是被拍者是否在公共场合。
高月:可是偷拍也是在公共场合。
田维刚:在公共场合偷拍也没问题。
高月:但是传播出去。
田维刚:传播出去就有问题。我们说的是拍摄的问题,比如国外的小报拍名人什么情况下是非法的,什么情况下是合法的。哪怕他的行为很恶劣,但就是没有犯罪。只要你不侵入私人空间,比如人家在家里,你把人家家里围起来,你等着人家露一面就拍一下。但你如果进入人家家里,把门打开到卧室偷拍两张他就有问题。
高月:那也不对,最早说赵薇跟周星驰两个人在车里,那算私人空间了吧?但他们俩的接吻镜头被狗仔队在玻璃外面拍到了,车是在公共场合,但车里是私人空间。
田维刚:这个我觉得没问题,他们是公众人物。去年田亮和师妹在车里就是在外面偷拍的,那个一点问题都没有。
网友:我想问一下大家身边有没有女性朋友被偷拍过,如果有,你有什么想法?
张婷:这个很难一般被偷拍很难知道,而且知道了就要动手打了。网络虽然传播速度很快,但容量很大,我们也不知道偷拍以后会放到什么地方去,也很难被当事人看到。
高月:除非你是芙蓉姐姐,贴到什么论坛都会被转载。
张婷:而且被拍的话都是拍比较私密的部位,不带脸,如果带脸太恶劣了。
网友:很多人都有好奇心理,偷拍也是人的正常表现。
张婷:我们不能把本能归结为正常,人的本能很多,但世界上不是只有一个人存在,很多人都生存在社会里,如果每个人都尽情发挥自己的本能就会造成混乱的后果。
高月:就是说大家都可以意淫但不要付诸行动。
田维刚:有时候会造成夫妻间的分歧甚至离婚。我看过有人照片被恶作剧地放到什么地方。
高月:比如网络上著名的小胖。
张婷:小胖太可怜了。
田维刚:大家都很同情他。
张婷:我们还是说偷拍如何界定,在香港并没有偷拍罪刑,但可以向犯罪人控以游荡罪,判处非常轻微的缓刑和公共服务。现在好象重新界定一下,建议用普通法以破坏公众体统罪控告,疑犯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入狱七年。
高月:这就跟肇事逃逸一样,虽说是七年,但很少能定到七年,你像北京四环有人撞死很多人才判七年。如果我是小胖我觉得七年不多,如果是芙蓉姐姐,他被判了七年我会很感谢的。
张婷:很多网友抱着错误的思想,就是你露了我就能拍,但是我们国家虽然法律不是非常严密的情况下,但还是界定了,你只要拍就是侵犯到对方的隐私权,如果你在网上传播的话,可能还会涉嫌播淫秽色情。所以你只要拍了就是违法,在网上传播更是不可以的,我们有专门的法律可以归到偷窥。
所以大家在做这件事的时候要三思而后行。我们看下一个话题,最近一条新闻非常逗。
田维刚:以裙子的长短打折。
张婷:河南郑州一个游乐园,最近推出暑期的特殊优惠活动,说女士只要穿裙子,短于38厘米,就可以半价门票。情侣一起去的话送安全套,非常有意思。这条新闻出来以后,也是引起了很多的争议,就是说推出这个优惠活动的当天,一天享受半价的只有一个人。只有一个女士接受了这个优惠,有的女孩儿躲开了,不认可,觉得很难为情。大部分情侣对送安全套还是表示不能接受。
田维刚:关于这个新闻也有一个调查,也很出乎我的意料。
张婷:绝大多数网友不认同,觉得是哗众取宠。
田维刚:这个我比较奇怪,我是认同的。
高月:其实我也认同。
网友扭头就走:你的选项太少了,我觉得这是变态行为。
高月:我觉得这也是一个愿打一个愿捱。你愿意去就去,不愿意可以买全价票,如果是我的话可能会回家换一条短裙去。
田维刚:他从一个广告来讲。
高月:她有一个炒作,从我个人来看我觉得并不损害我的什么利益,相反对我来说还是有一些优惠的。
田维刚:这个花招想得还是特别精致。
高月:而且我觉得情侣送避孕套也并没有什么错。
田维刚:这个我觉得不到上纲上线的高度,因为毕竟和女体盛还是有一个明显的界限,因为没有人会想到那么龌龊的地步,我觉得这个事情挺好。
高月:但是会让某些人会处于尴尬的境地,比如跟同事或者跟刚刚认识的男朋友。
田维刚:其实可以有选择,这只是一个宣传活动,你愿意参加就参加,不愿意参加就不参加,如果是强制性的是另当别论。
网友:我在郑州,大陆人比较封闭,如果是在台湾这是很正常的。
张婷:之前我们论坛也贴过关于促销的贴子,韩国促销浴液,当众洗澡。
高月:我看到照片了,就是全裸洗的。
张婷:看到这条新闻人我联想起之前的新闻,大家如果有兴趣可以到我们新闻论坛看一下辩论会的内容。在西安那次商场的促销活动,女士只要脱得只剩内衣还必须是三点的内衣,冲到楼上去随便抢一件衣服,这是白送的,好象有一个时间限制。我们当时看到这条新闻的时候也非常惊。
田维刚:这件事在当时引起了轩然大波,整个社会都在关注、评论。
张婷:先后有16位女士当中脱光内衣就穿着贴身内衣向楼上跑去。那是多么壮观的场景呀。
田维刚:当时出来之后整个评论界都疯了,说这帮人怎么能想出这种东西,但是我个人觉得还是能够接受的,还是一个好的创意。从商家的角度来讲,这个宣传还是可以接受的,而且可以借鉴,不过分。
张婷:最近不仅促销还有广告,就是说你这个创意也许是好的,但你要考虑到公众接受的程度。大众文化有一个道德底限,就像最开始耐克的广告,打败龙的。那个都不涉及到道德的问题,而是考虑到东方的文化。
田维刚:这是国家强制性给拆掉了,从我个人来讲是可以接受,女体盛是强制性地拆掉了,但是从私下的舆论环境同情、赞同的意见不可小视,而且不是少数。
张婷:你说的是哪件事?
田维刚:我是说一系列的事。
高月:在商场脱衣服这件事我也可以接受,但我站在一个母亲的角度来说我不能接受。我不是站在一个大众的角度,如果考虑大众超过一半的人是否能够接受,那可能就无所谓了。
张婷:大部分人还是不能接受的。就是说你这个创意再好要考虑公众的接受程度,是否会妨碍一些人,会让人心里不舒服。
田维刚:涉及到一个媒体炒作,可能当地人可以接受,但炒到全国大家就都不答应了。
张婷:我特别差异,这件事放在北京会有人参与吗?还是说西安比北京开放?
高月:我怀疑可能会更多。
张婷:我真是不理解,她们只是为了一件羽绒服就当众脱衣。
田维刚:我看到一个新闻,某一个商场粮食减价,你买一桶油送你一袋米,人都排上队了。
高月:我觉得在北京的话,会有很多大妈会脱,她们也无所谓,平时在院子里都是穿着背心。
田维刚:其实现在很多广告都是跟性、美女挂钩的。
张婷:很多国外的广告也是通过这个做的,包括平面的、电视的。很多优秀的广告也有性暗示,但是人家做得好的话会做得很含蓄,做得很漂亮,让你感觉很有美感,而不是给人一种恶俗、猥琐的感觉。
网友:不是说了嘛,那16位是商家的托儿。
田维刚:但是也不容易,当托儿当到这份儿上,已经是抱着牺牲精神去的,我觉得一般人也不容易做到。
高月:看给多少钱了吧。
田维刚:也跟芙蓉姐姐有一拼。
张婷:又谈到芙蓉姐姐,我们上期都谈到她。每周辩论会,我们都是跟网友讨论一下本周非常热门的论题,既然大家都对芙蓉姐姐都意犹未尽我们就再谈谈她,她和木子美姐姐的握手非常经典。有人说芙蓉姐姐出名的过程同样也是炒作。
田维刚:今天我看了一篇评论大概意思跟你说得差不多,跟咱们第一次看到芙蓉姐姐的心态是一样的。就是对这个女人抱十分同情的态度,就是说她是一个生活在梦中的人,但是她突然之间陷入了传媒设计好的陷井里,她自己不觉得,还挺高兴。
其实是批评传媒,就是说这些传媒一点道德都没有,这么搞的话,有一天当你放弃对她的关注,有下一个什么姐姐出来之后,这个人失去关注会陷入更大的危机。
张婷:我现在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大众的忍耐力是有限的,或者说喜新厌旧的速度是非常快的。当公众已经厌倦了芙蓉之后,我们且不说下一个出来娱乐大众的是谁,我们说芙蓉的下场会是什么样的?就是一个很可悲的事。
高月:但是她也许通过这一次炒作赚到了她这一辈子挣不到的钱,那她后半辈子就算再没有人关注她再没有人找她拍片子她也完全可以舒舒服服地过后半生了。
张婷:反正我精采过了,值得了。
田维刚:她无论是成败,无论是否关注,她该得的东西都得到了。但是你看炒作她的人的态度会觉得特别恶心。
高月:好多媒体并不告诉她,别人对她的感觉,或者躲避芙蓉姐姐在别人心里很丑的观点跟她谈话和交流,我觉得这种方法真的很,如果是我的话会直接点破这层纸。
田维刚:你的意思是有一天她突然眼前一亮看清这个世界会觉得自己非常可悲?
高月:我也许会告诉她,我每天上班如果都要跟她打个照面的话,我会告诉她求你了,我真不想看到这张恶心的脸。
张婷:我觉得非常奇怪,她现在面对媒体开始非常低调、非常内敛。
田维刚:开始你觉得她被媒体利用,现在觉得不是,她可能在利用媒体。
张婷:说不定芙蓉是一个道儿很深的人。
田维刚:但是也不容易,长成这样敢出来这样,而且还能掀起这么大的风波。
张婷:其实是公众被玩弄了。
高月:还要告诫芙蓉姐姐以后穿纱制衣服的时候,不要穿黑色的内衣,这样容易被人偷拍。
网友:台湾的综艺节目也是这样,但是在台湾就不可以,因为每个地区都有自己情况。
高月:这我就想到了台湾的槟榔西施,那是色情销售。
田维刚:台湾的汽车拥有量还是比较多的,环岛的公路上,经常有卖槟榔的小店,槟榔的销量很好,就类似于咱们在街上卖报纸、卖褂子,就是一个促销小姐,穿成那种样子去卖,就是让你停车。你可能不想买槟榔,但你一看槟榔西施就想停下来看一眼。
高月:我觉得当地的修车行业肯定非常赚钱,因为大家可能没停的时候就追尾了。槟榔西施如果真的形成当地的特色,你去台湾旅游也好、工作也好没有见过槟榔西施简直是一大遗憾。
张婷:在TOM论坛上有网友一批一批地贴槟榔西施的图。
田维刚:那是为商业利益的公开宣传,而且走入恶性竞争,你穿得少我就穿得更少。
高月:还有一些槟榔西施是不穿的,在大陆的话就是违法。
田维刚:在当地也是违法,有伤风化。
高月:那只能偷偷的。
网友:槟榔西施是色情行业?有没有见识?
张婷:芙蓉姐姐太精明了,宣传了清华、北大的BBS这种男生膨胀、女生干瘪的地方,如果在传媒大学、二外上发表估计成名很难。
田维刚:我觉得清华那种地方不好评价,我没在那里待过,也不经常接触。但是我觉得还是咱们上期谈到的,有一个审丑的心态和反偶像,就是一种恶炒,就是一边骂一边在推销。
张婷:最开始谈到网络,有一种语言上的霸权,毁一个人没商量。有人形容得特别好,说芙蓉是一个,算了我们还是别说芙蓉了,我真是太恶心了。
网友:我猜我猜我猜猜猜在大陆肯定不会播。
张婷:我也挺喜欢这档节目。我最喜欢看的还是每期的最后一个环节,比如电眼MM、美腿MM,帅哥比较少。
田维刚:现在大陆的娱乐市场已经模仿得很像了。
张婷:但是同样要考虑到台湾和大陆的社会环境和文化的差异。在台湾大家普遍可以接受或者不接受也可以一笑了之,但如果放在这里就会让很大一批人觉得不舒服。
田维刚:不舒服就不要看电视、看报纸嘛,或者不要看那个版面,不要看那个频道。为什么要去批评人家?
张婷:有人说,我们家有孩子。比如高月的小侄子那么小,没有判断力,打开电视就看,你如果在这个环境下长大,他的人生观、世界观就可能扭曲。
田维刚:多元化一点对他的成长帮助会更大,利大于弊。
张婷:我今天嗓子哑了,我懒得跟你辩了,而且时间也差不多了。今天既然我嗓子哑了,就由田田来做总结发言把个。
田维刚:偷拍还是促销还是芙蓉?
张婷:随便。
田维刚:我们今天说这个话题还是引起公众的注意,夏天到了,可以做的事很多,不可以做的事也很多,该做的做,不该做的不做。
张婷:说得太好了,天气比较热,大家多喝水、多吃水果,不要被街上的美景冲混头脑。意淫我们还是不反对的,但是要动手的话就要考虑到后果问题。像田田说的该做的做,不该做的就算了吧,我们今天的辩论会到此为止。下周三下午三点我们再一起聊聊本周有趣的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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